克利夫蘭開口閃點試驗器的測試方法:
1.將試樣杯用溶劑洗凈、烘干,裝置于支架上。加熱板放在可調電爐上,如用燃氣爐時,加熱板距口約50mm,接好可燃氣管或電源;
2.安裝溫度計,垂直插入試樣杯中,溫度計的水銀球距杯底6.5mm,位置在與點器相對一側距杯邊緣約16mm處;
3.將試樣注入杯中至標線處,使試樣杯外部不沾有瀝青;(加熱溫度不超過閃點以下55℃)
4.全部裝置應置于室內光線較暗且無顯著空氣流通的地方,且用防風屏三面圍護;
5.將點器轉向一側,試驗點火,調節火苗成標準球的形狀或成直徑為4mm±.8mm的小球形試焰;
6.開始加熱試樣,升溫速度迅速地達到14-17℃/min.待試樣溫度達到預期閃點前56℃時,調節加熱器降低升溫速度,以便在預期閃點前28℃能使升溫速度控制在5.5℃/min±0.5℃/min;
7.試樣溫度達到預期閃點前28℃時開始,每隔2℃將點火器的試焰沿試驗杯口中心以150mm半徑作弧水平掃過一次,從試驗杯口的一邊至另一邊所經過的時間約1s,此時應確認點火器的試焰為直徑4mm±.8mm的火球,并位于坩堝口上方2-2.5mm處;
8.當試樣液面上zui初出現一瞬間即滅的藍色火焰時,立即從溫度計上讀記溫度,作為試樣的閃點;
9.繼續加熱,保持試樣升溫速度5.5℃/min±0.5℃/min,并按上述操作要求用點火器點火試驗;
10.當試樣接觸火焰立即著火,并能繼續燃燒不少于5s時,停止加熱,并讀 記溫度計上的溫度,作為試樣的燃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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